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工作,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实执行辅警力量,提高执行辅警待遇,稳定执行辅警队伍,经白云区法院党组研究,并报白云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警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编制外执行辅警15名
职责: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工作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规定核减招聘名额。
三、薪酬待遇
㈠编制外执行辅警工资待遇由等级工资1750元/月、工龄工资(聘用每满一年,增加20元/月)、绩效工资(1750元/月)及年终奖金(考核合格的,为本人12月份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之和的1.5倍;考核为优秀的,增发0.5倍;不合格的不发年终奖金)构成。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今后随白云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步增长;
㈡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㈢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出差补贴、年休假、食堂就餐、服装等福利;
㈣其他有关待遇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编制外执行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18岁以上(2000年12月29日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88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有白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聘用制人员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
6、身高1.65米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熟悉计算机操作和运用;
8、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9、能适应经常加班、外出执行工作等状况。
㈡加分条件:
1、考生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加3分;
2、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10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5分;
3、具有其他专业特长,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相关证书的,每一项酌情加3—5分;
4、有法院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着公开招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主要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
㈠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公布在贵阳市人才招聘网、白云区人民法院网站、白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1月7-8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共5天)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应持如下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警报名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1207984303@qq.com(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照片电子版发至1207984303@qq.com(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⑦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⑧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填报信息务必确保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84616016 联系人:汤 凤
84617035 联系人:张 磊
5、加分审查
报名时,考生可同时向法院提出加分申请,现场填写《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执行辅警加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③有两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④有其他专业特长的,应提供相关证书或印证材料。
㈢考试
考试共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笔试
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执行工作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面试由白云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
②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政审及聘用
1、 体检
①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包括笔试、面试折算分值和加分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
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生的体检费用自理;
④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含加分)高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白云区法院采取1:1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白云法院招聘编制外执行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造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总分依次进行递补。
3、聘用
①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白云区法院工作;
②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即派遣机构)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③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④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㈤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白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0851-84616353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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