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花溪。因岗位需求,花溪分局拟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男生16名、女生4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劲、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纹身,无驼背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或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3楼304室辅警管理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花溪分局辅警办组织实施,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C1以上驾驶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并填写《花溪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包括基本法律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室以初审合格后短信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花溪分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2.在参加了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手续。未按指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花溪分局工作人员现场通知为准;
(三)应聘者对体检报告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1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培训
经体检合格者,通知培训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花溪分局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动弃权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培训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花溪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按程序可继续聘用;不继续聘用人员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负责日常管理培训、统一指挥调度和试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月收入按2650/月(含五险)。
九、其他事项
郑重承诺: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艾18984310849,中15185167483
辅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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