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从事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编发《中国应用法学》杂志,并承担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复印件各2份;
3.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者专著;
4.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法院网、中国应用法学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62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5929
传 真:010-67107840
邮箱邮箱:fyszhs2019@163.com
联 系 人:李 晶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2.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2.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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