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碧海社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工。本次招录的社工,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录用后下沉到居委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录的社工,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党务相关工作以及社区基层便民利民服务等事务。
二、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期内按照社区相关规范制度纳入碧海社区范畴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待遇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作待遇为31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招录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六)具有党建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社工5名。
五、招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4月25日17: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附表1 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报送邮箱:285263273@qq.com,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邮件报名资料: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应聘社工”。如“张三+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应聘社工”,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 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5楼党建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笔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初审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三)面试
笔试后,将由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针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笔试、面试后确定5名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四)政审
凡通过面试者,需提供所在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拟录用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不能有参与“法轮功”等反动邪教组织和活动记录,不得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五)录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4822574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