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主要业务包括:开展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评估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开展科技评估制度与规范、科技评估标准与理论方法以及科技管理与政策的研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组织协调、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岗位及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条件 |
评估业务岗8名 |
主持或参与科技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主持或参与重大科技评估任务。 |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从事科技评估工作经历;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科技评估工作经历;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科技评估工作经历。 2.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课题研究或国家部委委托的评估任务。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年12月23日前发送至以下信箱:zhaopin@ncste.org,gaowenyi@ncste.org。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确定的笔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评估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下一个考察人选。
5.体检。通过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6.公示招聘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实行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3.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2160698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