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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1名工作人员方案(2020年1月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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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具体招聘对象、人数及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到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gzhfpc.gov.cn)、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gzscdc.org/)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2月23日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5日

  考生可网上报名,可登陆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gzscdc.org)、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gzhfpc.gov.cn)或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上刊登的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以后发送至gzcdcrsc@163.com。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报名人员仍需进行现场确认环节。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7日。

  确认地点: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一号楼3楼1315办公室)。

  现场报名需提供《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851—86823069、0851—86820689

  2、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考试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报考实际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省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在网上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80%)、公共英语(占20%),总计100分。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3、面试、操作及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开考的专业,按照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划线,笔试成绩大于平均成绩的考生进入面试。

  (1)面试、操作及写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操作及写作内容:对写作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操作及写作内容: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类考生需进行实验操作考试;信息与网络管理类岗位考生需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健康教育与促进、政策法规类考生需进行写作能力考试。

  (4)开展操作、写作的专业相应成绩占面试成绩40%,总计为100分。只开展面试的专业单项总计100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部分专业含操作、写作汇总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及以下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还处于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阶段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报或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工作电话:0851-86820689

  (四)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点击下载)

  2.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3.委托书模板.doc。(点击下载)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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