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筑委退役军人组办通〔2019〕9号)文件精神,不断激发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加强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特面向全社会征集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有奉献精神,愿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团队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4.有讲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殊贡献类专家除外。
(二)类型条件
1.就业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指导就业活动经验和案例;
2.创业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创业活动经验和案例。
二、征集范围
(一)专家学者类导师20人
1.熟悉就业创业政策、对就业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责的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2.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的专家学者;
3.企事业单位具备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型人才;
4.律师、注册会计师、创业咨询师、职业规划师等社会服务机构中具备中级(或相当于)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
5.学历专科以上,有理论功底、行业经验、熟悉退役军人群体心理的专业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6.其他具有较为突出的专业研究能力且已有明显的研究成果,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员。
(二)企业家类导师10人
1.自主开办企业,保持一定利润增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创业人士,退役军人优先;
2.具有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就业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3.涉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具有就业创业辅导、技术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如企业战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统筹、培训服务、金融服务等),退役军人优先;
4.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的创业创新致富带头人等,退役军人优先。
三、工作内容
(一)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辅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或处于创业初期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参与项目评审,在项目遴选、赛事等活动中担任评委或指导老师;
(三)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讯信息,给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相应帮助。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7:00结束。
五、征集流程
(一)申请
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和行业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征集时间范围内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tyjrj.g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征集类型《申请表》(另附户口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认真填写后由本人送交至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二)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报领导小组批准后,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
根据面试评审结果,结合个人条件、面试打分等综合情况,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最终研究确定。
(四)公示
通过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将导师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通过公示无异议者,既成为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成员。
(五)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由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发放《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书》,并纳入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
六、导师待遇
(一)入选导师将发放《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书》,并纳入导师库查询管理;
(二)被聘任为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根据需要参加培训授课、专项咨询、诊断活动,按照专家授课费、咨询费、诊断费的形式支付相应报酬;
(三)对与企业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的就业创业导师,导师费用由企业和承训机构支付。
联 系 人:丁正伟
联系电话:0851—84846775;17585577868(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7号楼6层620室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25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