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驾驶员,由劳务派遣机构(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持C1以上驾驶执照,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6.近期退役士官、党员优先录用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上午10:00至6月29日下午16:00时止。请将个人简历(含个人资料、免冠证件照、联系电话、详细驾驶经历)发送到邮箱:1603762778@qq.com,完成报名申请。
2、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本人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00至16:00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参加资格复审(地址:金阳八匹马旁,联系人:陈惠,电话13885018769)。报名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录用程序
1.面试。参加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组织的面试+驾驶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
3.试用期1个月,通过试用考核后与林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工资面议,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期间,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逾期取消资格。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46e2991327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