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医院筹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根据卫生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及《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市将开展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通过组织考核考试工作,加强对我市确有专长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使全市范围内从事临床实践的确有专长人员获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具备申请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报名事宜
1.考核对象
(1)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含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
2.报名程序
(1)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向所在区(市、县)卫健局提出申请,经区(市、县)卫健局初审合格并公示后报市卫健局复核,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
(2)市卫健局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通过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原贵阳市卫计委)官网公示,网址:http://wjw.guiyang.gov.cn。
3.提交材料: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需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4)申请人所在地卫健局出具其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证明;原则上由所工作(实习)单位统一申请报考,个人申报的需提供其工作(实习)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许可证发放时间需为2015年6月30日以后)
(5)两名以上本辖区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作为推荐医师,并出具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其中至少一名推荐医师执业单位应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同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经所在地卫健局同意,可由本区(市、县)人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或高一级别医院有资质的医师作为推荐医师,并提供证明。
(6)出具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推荐医师的医师执业证需符合定期考核要求。
(7)报考人员原则上需为本地户籍满五年以上,非贵阳市户籍但在贵阳市工作的,需提供在贵阳居住满五年的相关证明(居住证、缴纳贵阳市社保(或公积金)满五年、单位证明等能证明在贵阳居住满五年的有效证明)。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
(1)报名地点:所在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医院筹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5.材料报送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医院筹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对报名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于9月18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市卫健局中医药管理处复核。
三、考试考核
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五、证书使用
1.获得《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可参加全国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按照《贵州省卫健委、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取得〈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2.《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医院筹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做好报名、审核、材料报送和评议工作,确保2020年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做好宣传,耐心解释。在组织报名过程中,积极搞好宣传动员,切实使辖区确有专长人员掌握通知精神,明确报名程序和申报要求。对于有申报意愿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医院筹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工作人员务必严明纪律,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2.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详见:附件1-2.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