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笔试、计算机测试(打字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1:30。
计算机测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计算机测试(报考打字员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计算机测试)。
(二)笔试、计算机测试地点:贵阳国际人才城二楼(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1号楼)。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请考生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9月12日上午9:3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通过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提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请考生务必准备好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考试工具。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附件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并严格执行。
六、请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认真检查自己的准考证信息是否完整,若发现信息不完整的及时重新打印。如有疑问,请于9月11日上午12:00前与技术咨询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851-88344013)。
七、考试当天,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开考前3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扫码并做好体温检测准备。
九、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9号)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其他提醒事项
(一)建议考生考试前每天扫描“贵州健康码”二维码,查看健康码状况,确保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如发现本人“贵州健康码”为非绿码,请立即拨打贵州健康码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96联系处置(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建议考生提前了解乘车路线查看考点地址,考试当天务必提前出发前往考点,尤其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如果考生是外地考生,建议考生在考点附近住宿。
(三)除考试公务车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请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四)建议考生提前了解贵阳市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一、咨询电话
笔试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附件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笔试人员名单.xls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笔试名单 | |||
报名序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10000011 | 黎鹏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男) |
10000012 | 惠家媛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13 | 李立华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15 | 申光未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20 | 文瑜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26 | 蒋美瑞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27 | 程慧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29 | 向凯峰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31 | 田茂君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39 | 韦兴玲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41 | 武丽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43 | 杨佰川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男) |
10000044 | 刘丹行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46 | 敖登阳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53 | 徐莱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56 | 刘青青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58 | 胡建丹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60 | 刘耀徽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男) |
10000076 | 李月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62 | 郑倩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64 | 谌晓玲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65 | 林奔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男) |
10000069 | 刘芸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70 | 朱琦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男) |
10000079 | 黄娅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78 | 郑晓莉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10000077 | 刘洋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80 | 王家森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打字员 |
10000086 | 潘敏箭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座席员(女) |
附件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考场规则.doc(点击下载)
附件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要求.docx(点击下载)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4943b6e69c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