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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根据《花溪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确定的认定对象及范围,我区负责认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一)户籍在花溪区的社会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花溪区居住证原件的社会人员。
(二)在花溪区居住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在贵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持有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花溪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
(四)部队驻地在花溪区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我区工作安排,熟悉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流程,把握时机节点,顺利完成资格认定。
二、考生网上申报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2021年4月12日8:00 ~ 4月30日18:00
花溪区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三、体格检查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21年5月6日~ 2021年5月11日
(工作日上午7:40 ~ 10:00);
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花溪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提示:体检需空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黔的人员需有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5月10日~ 5月14日9:00 ~ 12:00(双休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
(三)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花溪区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花溪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花溪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花溪区教育局指定的“花溪区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的体格检查合格,体检表原件由认定中心统一取回的可不提交。)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认定的照片一致)。
五、完成认定
花溪区教育局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根据我局官网发布的领证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六、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要按照我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局公布的通告为主。
八、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 3155059(地址:花溪区洛平新区行政大楼B区122室)
服务时间:9:00~16:30(工作日)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xi.gov.cn/
附件:认定教师资格证体检表(幼儿园).xls(点击下载)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中小学).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huaxi.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09_67759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