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及消息Q群:1134334041
21贵州事业单位笔试培训课程(行测,公共基础知识):查看课程
网上资格初审和缴费时间调整:进入查看 补充说明(专业代码调整):进入查看 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页面 |
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312人,其中管理人员179人,专业技术人员133人。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22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36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16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33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36人,其中,管理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38人,其中,管理人员26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
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17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33人,其中,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0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38人,其中,管理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9人,
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
构皮滩通航管理处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
思林通航管理处管理人员1人。
沙陀通航管理处管理人员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在所报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9.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11.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6月7日到2021年6月16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手机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进行公示,向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退回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 6月19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4)原则上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1年6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20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6月19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6月19日17:00)后至2021年6月20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6月21日17:00前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24日9:00至2021年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才大市场0851-88307659,0851-88285228。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上午9:3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过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在线打印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报考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须认真阅读附件4,2019年或2020年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符合附件4中的范围。
(7)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其它资格条件和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规定的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折算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折算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面试考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考单位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交通运输厅系统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1.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851-88133629
2.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
联系电话:0851-85992004 0851-85992111
3.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85938700
4.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33283269
5.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7-8243019
6.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4-8334417
7.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5-8260589
8.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8-8680706
9.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6-5223105
10.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9-3223018
1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28629787
12.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6-7221264
13.构皮滩通航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7221264
14.思林通航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7221264
15.沙陀通航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7221264
16.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0851-85992002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
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7日
(信息来源: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106/t20210607_68444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