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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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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阳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观山湖区第七中学(万花城学校),地址:贵阳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81号

  二、面试方式和对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详见《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名单》(附件1)

  三、有关事宜

  (一)面试人员应于2021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8: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在线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8:00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报到,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贵阳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四)面试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观山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五)防疫要求: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观山湖区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六)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本人面试时间,在面试前到考点察看,安排好食宿,注意时间安排,规划好乘车路线,提前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998297

  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附件1: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观山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总成绩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1 艾欢欢 1152980100616 98.50 117.00 215.50 01观山湖区社会救助局 01专业技术岗位B
2 聂桥菊 1152980102203 95.50 107.50 203.00 01观山湖区社会救助局 01专业技术岗位B
3 罗言诺 1152980200316 85.00 114.00 199.00 01观山湖区社会救助局 01专业技术岗位B
4 骆易洁 1152980102330 110.50 97.50 208.00 02观山湖区统计调查中心 02专业技术岗位B
5 杨娟 1152980102926 99.00 106.00 205.00 02观山湖区统计调查中心 02专业技术岗位B
6 姜文 1152980101830 103.50 95.50 199.00 02观山湖区统计调查中心 02专业技术岗位B
7 张霞 1152980100523 99.50 100.00 199.50 03观山湖区朱昌镇卫生院 03管理岗位A
8 杨玉明 1152980100327 94.00 96.00 190.00 03观山湖区朱昌镇卫生院 03管理岗位A
9 孟丹 1152980102812 92.00 93.00 185.00 03观山湖区朱昌镇卫生院 03管理岗位A
10 徐艳茹 1152980102719 120.50 101.50 222.00 04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专业技术岗位B
11 杨光尧 1152980101925 96.50 122.50 219.00 04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专业技术岗位B
12 刘发菊 1152980201327 97.50 109.00 206.50 04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专业技术岗位B
13 张荔 1152980200224 96.00 95.00 191.00 05观山湖区野鸭卫生院 05专业技术岗位B
14 莫开龙 1152980100622 84.00 84.50 168.50 05观山湖区野鸭卫生院 05专业技术岗位B
15 杨珺 1152980200321 61.50 105.00 166.50 05观山湖区野鸭卫生院 05专业技术岗位B
16 秦逸峰 1152980102421 103.50 116.00 219.50 06观山湖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06专业技术岗位B
17 伍佳毅 1152980200728 107.50 109.00 216.50 06观山湖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06专业技术岗位B
18 谭琪 1152980100203 95.00 117.50 212.50 06观山湖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06专业技术岗位B
19 郭瑶 1152980202809 113.50 116.50 230.00 07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07专业技术岗位B
20 高安特 1152980102707 115.50 108.50 224.00 07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07专业技术岗位B
21 姚湖灏 1152980100307 106.50 114.00 220.50 07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07专业技术岗位B
22 姜雪 1152980202521 98.00 114.50 212.50 08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08专业技术岗位B
23 黎小嫚 1152980201614 90.50 115.00 205.50 08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08专业技术岗位B
24 王兵 1152980202111 84.50 121.00 205.50 08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08专业技术岗位B
25 丁杰 1152980102205 99.00 107.50 206.50 09观山湖区工商业联合会 09专业技术岗位B
26 谢婧 1152980102424 110.50 94.00 204.50 09观山湖区工商业联合会 09专业技术岗位B
27 高玙洁 1152980201012 93.00 109.00 202.00 09观山湖区工商业联合会 09专业技术岗位B
28 赵庆超 1152980102703 112.50 120.00 232.50 10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0专业技术岗位B
29 李昆琨 1152980101926 104.00 118.00 222.00 10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0专业技术岗位B
30 陈旖 1152980200913 100.00 105.00 205.00 10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0专业技术岗位B
31 郑娟娟 1152980102827 96.50 106.50 203.00 11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水利站 11管理岗位A
32 杨浩 1152980200205 102.00 99.00 201.00 11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水利站 11管理岗位A
33 邱有帝 1152980200804 94.50 104.00 198.50 11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水利站 11管理岗位A
34 郭会 1152980102416 96.50 113.00 209.50 12观山湖区朱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2专业技术岗位B
35 宋星熹 1152980200207 88.50 110.00 198.50 12观山湖区朱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2专业技术岗位B
36 高芳馨 1152980202813 102.00 90.50 192.50 12观山湖区朱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2专业技术岗位B
37 张鑫 1152980200802 95.50 103.00 198.50 13观山湖区云潭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3管理岗位A
38 张章 1152980100704 97.50 92.00 189.50 13观山湖区云潭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3管理岗位A
39 周丹 1152980100112 82.00 103.50 185.50 13观山湖区云潭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3管理岗位A
40 万欢欢 1152980101610 80.00 105.50 185.50 13观山湖区云潭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3管理岗位A
41 熊伊力 1152980203026 99.50 105.00 204.50 14观山湖区长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管理岗位A
42 张雅卿 1152980202225 97.00 104.00 201.00 14观山湖区长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管理岗位A
43 范国瑜 1152980101221 94.50 98.50 193.00 14观山湖区长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管理岗位A
44 李芹芹 1152980101307 90.50 111.50 202.00 15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5专业技术岗位B
45 杨豆豆 1152980200627 99.50 101.00 200.50 15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5专业技术岗位B
46 梁丹 1152980201301 107.50 90.50 198.00 15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5专业技术岗位B
47 蒋茜 1152980101618 96.50 104.00 200.50 16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党建服务中心 16管理岗位A
48 唐迎舜 1152980200218 98.00 97.00 195.00 16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党建服务中心 16管理岗位A
49 朱君南 1152980102510 93.50 91.00 184.50 16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党建服务中心 16管理岗位A
50 郭涛 1152980200713 104.50 116.50 221.00 17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7专业技术岗位B
51 陈铭 1152980201719 97.00 120.50 217.50 17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7专业技术岗位B
52 王媛媛 1152980200704 107.00 110.50 217.50 17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7专业技术岗位B
53 安渭钦 1152980100315 100.00 88.00 188.00 18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8管理岗位A
54 车开林 1152980101220 89.50 97.50 187.00 18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8管理岗位A
55 龙超凯 1152980102814 89.00 96.50 185.50 18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综治服务中心 18管理岗位A
56 陈晓兰 1152980102727 100.00 121.00 221.00 19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9管理岗位A
57 曲新新 1152980201930 109.50 111.50 221.00 19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9管理岗位A
58 王静 1152980102901 106.50 105.50 212.00 19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9管理岗位A
59 李屹瞳 1152980100428 107.50 108.00 215.50 20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专业技术岗位B
60 李小芳 1152980203010 94.50 116.00 210.50 20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专业技术岗位B
61 张署仙 1152980202112 108.50 100.00 208.50 20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专业技术岗位B

  附件2:观山湖区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九)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十)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

  观山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19_69043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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