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810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 181人,副高职称人员678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21人,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545人。其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贵州省省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贵州省高校教学名师等近百人。
学校现有87个普通本科专业,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有4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区域一流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一、职位需求
专业(方向) |
数量 |
学院(部门) |
旅游规划 |
1 |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
旅游营销 |
1 |
|
旅游+融合 |
1 |
|
会展规划管理 |
1 |
|
会展创意设计 |
1 |
|
中国哲学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西方哲学 |
1 |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1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
政治学 |
1 |
|
伦理学 |
1 |
|
宗教学 |
1 |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1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
1 |
|
系统科学及相关专业 |
1 |
|
统计学及相关专业 |
1 |
|
大数据及相关专业 |
1 |
|
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
1 |
|
法学 |
2 |
法学院 |
民族学 |
2 |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
历史学 |
2 |
|
中国近现代史 |
1 |
|
中国民族史 |
1 |
|
教育学 |
1 |
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
心理学 |
1 |
|
逻辑学 |
1 |
|
中国语言文学 |
1 |
文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1 |
|
播音主持 |
1 |
传媒学院 |
行政管理 |
1 |
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学 |
2 |
|
人类学 |
1 |
|
管理学 |
1 |
|
社工专业教育与研究 |
2 |
|
美术学 |
2 |
美术学院 |
设计艺术学 |
1 |
|
音乐学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2 |
商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3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3 |
化学工程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3 |
民族医药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3 |
建筑工程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2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2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1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专业需求面谈(高等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专业优先) |
3 |
发展规划处 |
(如所学专业名称不属于上述所列专业,均可与我校面谈)
二、人才引进层次及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遵循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品德高尚;
4.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和科研工具,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战略需要。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5 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申请对象提供教学科研的相关支撑材料,由学校党委会“一事一议”认定)
第二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0 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申请对象提供教学科研的相关支撑材料,由学校党委会认定)
1.具有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
2.出站的博士后。
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3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
三、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工作合同签订的服务年限为10年。
(二)学校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引进费(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标准:第一层次100万;第二层次80万;第三层次60万。
1.引进费含《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 号)文件中规定的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引进费中的安家费按照第一层次70 万、第二层次 60 万、第三层次 50 万,一次性发放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引进费中的科研启动费的第一层次 30 万元,第二层次 20 万元,第三层次 10 万元作为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科研管理规定执行。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文件规定:享受贵州省人才津贴补贴,由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并报贵州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发放。
3.第二层次中的博士后或第三层次人才,在学校工作三年期内给予校内副高级职称薪酬待遇。三年期后,未能获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任职资格,不再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待遇。
4.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有团队力量支撑和保证,可按照高层次人才团队方式引进,一事一议。
四、招聘方式
请有意向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填写《2021年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mzdxrsc@163.com。
我校根据学科建设、科研工作需求进行遴选,届时通知博士到校进行考核。如需咨询其他事宜或政策,请联系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 :13985590604;18501374711;0851-8033861
通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事处210室。
附件:《2021年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
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