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观山湖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派遣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现象。
(四)考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正式聘用。
(五)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要求,熟悉办公室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人)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职责 |
其他要求 |
1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经济学 2.经济统计学 3.财政学 4.税收学 5.秘书学 6.汉语言文学 7.汉语言 8.传播学 9.新闻学 10.行政管理 1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1.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建相关工作,党员教育、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 2.负责协助做好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3.负责做好机关各类综合性会议的会场准备和会议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单位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文稿、简报的拟写以及文件收发和拟办工作。 6.负责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薪酬待遇:按观山湖区派遣制人员相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等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5日(周三)至6月19日(周日)17:00(结束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2)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发送至gygs@engma.net邮箱,发送邮件命名统一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结束后收到英格玛公司回复短信后视为通过资格筛查进入笔试。
2.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基本情况表,附件统一下载填写),附免冠1寸照(证件照);
(2)学历相关证明(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一份;
(4)以下人员还需提供: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条件所需相关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3.其他说明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人:杨老师(请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13158075327、13158063753。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步流程。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
(三)笔试及面试
通过笔试、面试,逐轮考核,逐轮淘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1)笔试(百分制):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1:10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分为非结构化面试(30%)➕结构化面试(7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根据非结构化面试及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1:1确定录取的考生。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体检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政审
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资格审核。
(六)岗位出缺补充
岗位出现空缺时,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七)考试最终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八)办理派遣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选与观山湖区财政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生效后到观山湖区财政局工作,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
三、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附件:基本情况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667c36972d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