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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A类、B类岗位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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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阳市202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A类管理岗位、B类专业技术岗位及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A类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贵阳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贵阳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A类、B类岗位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A类岗位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根据《贵阳市202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百分制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

  2.面试地点:

  (1)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考生面试报到地点:贵阳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二楼213室(候考室)

  (2)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贵阳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贵阳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考生面试报到地点:贵阳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十二楼1202室(候考室)

  (3)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考生面试报到地点:贵阳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十三楼1326室(候考室)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均为原件)于2022年11月26日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请参加A类、B类岗位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附件4),并按照当前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将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截图打印或检测报告>交考场工作人员)

  委属各单位咨询电话:

  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党老师13595162776

  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王老师18108511239

  贵阳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杜老师15772807102

  贵阳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金老师15285662670

  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杨老师13027811339

  监督电话:0851-86981320

  0851-87989520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A类岗位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3: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4: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现阶段,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六)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七)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八)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九)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十)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附件5: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点击下载

  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jw.guiyang.gov.cn/xxgk/xxgkgggs/202211/t20221118_77143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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