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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1000人,4月6-8日报名)
 

2023年贵州三支一扶备考群:605326890


报名统计:4月7日  4月6日

报名入口1  报名入口2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3年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00名,安排到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1年至2023年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4.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3月27日至4月5日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发布公开招募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4月5日。

  (二)网上报名并确认参考4月6日至4月8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2023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则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确认参加考试承诺书》,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确认,凡报名成功后又笔试弃考的人员,以后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

  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网上审核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4月8日17:00)前未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网上审核4月6日至4月9日

  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由招募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所辖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招募范围及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4月8日17:00至4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网上审核通过人数为零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审核通过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募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开考。报名结束后,如确认岗位无人报考,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

  岗位信息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表联系电话。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4月28日至5月5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笔试(57日)

  全省设9个笔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笔试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上午8:30至11:0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6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含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独划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按单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数未达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脱贫人口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易地搬迁人口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募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募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募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八)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告。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成绩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告。体检按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体检费,具体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由报考单位所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十二)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四、政策保障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考试。“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五)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各相关县(市、区、特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相关提示

  (一)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相关安排发生变化,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851)85837274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7988558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3619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8269185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3526374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296125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5237723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5)8234360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9)3912991

   

  附件:1.贵州省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点击下载

  2.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脱贫县(含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含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序号 所在地区 县名 备注
1 遵义市(8) 桐梓
 
2 正安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 道真
 
4 习水
 
5 务川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6 赤水
 
7 湄潭
 
8 凤冈
 
9 安顺市(6) 平坝
 
10 普定
 
11 镇宁
 
12 关岭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3 紫云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4 西秀
 
15 铜仁市(10) 碧江
 
16 万山
 
17 玉屏
 
18 江口
 
19 松桃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 沿河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1 德江
 
22 思南
 
23 印江
 
24 石阡
 
25 毕节市(7) 七星关区
 
26 大方
 
27 黔西市
 
28 织金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9 纳雍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0 威宁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1 赫章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2  黔东南州(15)  黄平
 
33 施秉
 
34 三穗
 
35 镇远
 
36 岑巩
 
37 天柱
 
38 锦屏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9 剑河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40 台江
 
41 黎平
 
42 榕江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43 从江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44 雷山
 
45 麻江
 
46 丹寨
 
47 黔西南州(7) 兴仁
 
48 普安
 
49 晴隆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0 贞丰
 
51 望谟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2 册亨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3 安龙
 
54 黔南州(10) 荔波
 
55 贵定
 
56 独山
 
57 平塘
 
58 罗甸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9 长顺
 
60 龙里
 
61 惠水
 
62 三都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63 瓮安
 
64 六盘水市(3) 六枝特区
 
65 水城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66 盘州市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林业局

  共青团贵州省委

  2023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xwzx/gggs/202303/t20230327_78773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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