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儿科医师2名、口腔医师1名,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儿科医师2名,从事儿科诊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儿科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考虑;口腔医师1名,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三)年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相应技术岗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zhaopin2026@163.com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测试
1.测试方式:本次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测试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下午15:00-17:00(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清镇市妇幼保健院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儿科医师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进行体检,口腔医师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
(六)聘前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排名顺延。
四、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82602026(清镇市妇幼保健院)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h4yte4Cm_ixr-jTcEKT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