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确保医院医疗业务稳步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我院现急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外备案制人员2人,其中:急诊科医师1人,重症医学科医师1人。
(一)急诊科医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1.需求人数:1名;
2.需求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3.其它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岗位职能简介:从事急诊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重症医学科医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1.需求人数:1名;
2.需求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3.岗位职能简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诊疗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未下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息烽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新大楼十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2.提交材料:
(1)《息烽县中医医院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1份,网址www.chsi.com.cn。
(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
(6)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需与原件相符。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招募资格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题目由评审专家组(7人组成)临时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记分员和监督员按职责计算、复核前一位应试人员成绩。先复核每位考官所打的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考官分数相加除以5后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试人员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实际成绩仍然并列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由息烽县中医医院统一组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息烽县中医医院对其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医院人力资源科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息烽县中医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本方案由息烽县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备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7730499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Hb2p97N1GuXPDHn6RSn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