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3网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贵阳
​清镇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7年贵州国考笔试课程:点击查看
*2027年贵州省考笔试课程:点击查看
*2026年贵州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说课/试讲/答辩/技能等面试课程:点击查看
*2026年贵州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医疗/人才引进等公职类招聘公告汇总:进入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贵阳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清镇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清镇市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清镇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清镇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清镇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清镇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清镇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七)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 、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4月1日8:00—4月14日18 :00 。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6月16日8:00—6月29日18 :00 。

  下半年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9月22日8:00—10月14 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依次完成“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的步骤完成认定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根据申请的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申请的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的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学校出具2026年7月毕业的证明、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等)原件(此类型指:清镇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3)驻清镇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籍、学历证明

  学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学历证明: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申请人自行联系清镇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省贵阳清镇市百马大道1号,联系电话:0851-82521170)并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时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报告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由医院提供。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现场确认点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请注意是先完成公务员体检且合格后,才能签署承诺书。

  5.办证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清镇市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等工作结束后,按时间节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

  在报名填写“是否在校生”信息项时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上半年第一批证书发放时间: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证书发放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工作日)。

  下半年(第三批)证书发放时间:2026年11月23日~11月27日(工作日)。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出证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51- 82577528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

  (二)联系方式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851-82586031

  附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体检须知.docx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体检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5.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您的体检时间。

6.体检费用自理,复查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复检只进行一次。

7.如有矫正视力的,请佩戴好自己的眼镜。

8.处于孕期的考生体检时应提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备妊娠情况。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由申请认定人员在进行现场审核时提交认定机构。

  清镇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qz.gov.cn/xwdt/tzgg/202603/t20260331_89938856.html)

提示:如果遇到表格太大无法浏览全信息,可以点下方切换至电脑版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