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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枝特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人,1月21-31日报名)
 

  六枝特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特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以选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为重点;以实现残疾人就业为目标,努力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以增强服务能力为手段,进一步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同步小康。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上岗。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二)参加选聘的残疾人,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推荐或直接到特区残联报名,特区残联汇总审查后,特区残联联合有关部门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组织考试,择优聘用。

  (三)坚持一年一聘。特区残联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定期考核,合同管理,优胜劣汰。

  三、选聘对象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本地常住非农户籍并在特区就业局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在16-35周岁之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的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名额9人。

  五、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一)密切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

  (三)协助乡(镇)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配合辖区内行政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四)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五)完成特区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选聘人员的管理和选聘程序

  (一)人员的招聘管理。

  人员聘用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经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协议期满自然终止(解除)。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末特区残联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证,对工作消极、能力较差、残疾人多数不满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可不再续聘,并按照选聘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二)选聘程序

  1、特区残联对应聘者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综合应用为主,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原则上以3:1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由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面试者进行测试后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

  2、对拟选聘的公益性岗位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选聘的公益性岗位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特区残联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经培训考试后,正式上岗。

  七、工作待遇

  按照《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需带《第二代残疾人证》、及近期免冠2张2寸蓝底相片和有关符合条件的材料。

  3、报名地点:六枝特区残联办公室(景城国际四楼)。

  九、考试相关事宜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统一试题,一起考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根据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由特区残联选聘领导小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

  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试纪律

  1、选聘工作期间,在特区残联发出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 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选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选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一、纪律监察

  本次选聘接受特区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特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报送特区人资社保局备案。

  十二、选聘咨询电话:0858-53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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