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1号)、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六盘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6〕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盘县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就业见习计划
2016年,全县计划组织185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及名额详见《盘县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三、就业见习条件及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两年内(2015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见习时间及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补助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300元(年)。
五、选拔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各见习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具体确定选拔方式,通过笔试或考核的方式确定,时间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4日——8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七、报名所需证件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1张。
八、体检
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按岗位需求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8---3635543
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