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盘县支线机场项目建设,有效开展机场项目投融资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保障盘县机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盘县机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盘机领议〔2016〕1号)精神,在盘县支线机场项目工作指挥部领导下,设立机场公司负责机场建设运营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机场公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法律、工程管理等技术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匹配的选人标准。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对象
招聘的财务专员学历不限,要求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其他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招聘对象专业属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岗位所必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4.工作认真、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能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在各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2016年11月上旬通过“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xian.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通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盘县机场公司办公室(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疾控中心4楼)。联系电话:0858-3388805;18085898923。
3.报名要求:
(1)完整填写《盘县机场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后)。
(2)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资格证书、发表的论文、科技成果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表必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收取报考资料。
(四)组织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10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由盘县机场公司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采取当场提问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含3:1)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参加该岗位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的视为有效成绩,成绩有效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盘县机场公司公示。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公司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对报考者视力、心率、血压等项目的检查,在体检时采取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和应聘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不能当场复查的,须在结论出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结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研究决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招聘人选后决定公示对象。
(八)进行公示。对拟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
(九)试用及正式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行转正手续办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待遇
正式录用后,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参加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3388805(盘县机场公司办公室)。
附件:1.盘县机场公司2016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