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六盘水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竞争性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
组长:戴宇霖六盘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局长
副组长:富源六盘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肖建平六盘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维鹏六盘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刘维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丹(六盘水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为办公室副主任,陈建华、王斌为办公室成员。
二、原则及标准
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选调上来。
三、选调职位和职数
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公开竞争性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管理人员)。
四、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学校教师,编外聘用、工勤人员除外)。
五、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干部职工普遍认可;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单位车辆管理、党政管理经历等优先,懂驾驶技术且具有驾驶资格证书、懂车辆维修者优先。
(六)报考人员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竞争性选调。
1. 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况的。
6. 未经本单位同意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
2.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六盘水迎宾馆2楼6206办公室)。联系人:陈建华,联系电话:0858—8206694、15519682121。
3.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同时报送电子照片(jpg格式)。
(4)填写《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竞争性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5)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 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按同一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自理。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按照同一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竞争性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并在六盘水市凉都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实行3个月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选调工作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三)选调工作人员在履行选调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8—6927579 六盘水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六)各环节人员是否进行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次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