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陡箐镇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临聘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
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0名(其中带队副组长2名,一般工作人员8名)。
2、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含2名带队副组长和8名工作人员),带队副组长工资为3000元/月,工作人员工资为2500元/月,工作期间购买社会保险资金从工资中扣除。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非陡箐镇户籍优先聘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岗位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持C1以上驾照及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5、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陡箐镇人民政府(3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6270054(党政办座机);
手机:19985484199(杨奎)、15285121202(李富贵)。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面试地点、时间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带队副组长工资1800元/月,工作人员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镇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水城县陡箐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