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18年市直学校医院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合格(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已结束,根据《六盘水市2018年市直学校医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笔试考试一级分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综合管理类结构化、教育综合结构化和医疗综合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职位的(即:六盘水市实验幼儿园01、03职位、六盘水市第三实验幼儿园01、02职位、六盘水市第四实验幼儿园01、02职位和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01职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课题内容为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的内容。
注:“试讲”不同于“说课”。“试讲”主要是现场模拟真实上课的情景,体现一个课时的所有教学环节,可压缩学生活动、回答问题、实验操作等环节的时间(用语言描述相关过程即可),讲一节微型课。现场没有学生,试讲者面对考官上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
请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2月13日—14日(9∶00—12∶00;14∶30—17∶30)到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1楼大会议室(钟山中路58号,鸿鼎酒店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有关事宜
1、面试考生面试当日7:3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请面试人员务必在面试前熟悉考点位置,了解乘车路线及时间,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请考生关注面试当天的天气情况,注意防寒保暖。由于面试时间会持续到当天下午,请考生在考前自行准备好饮水和中餐,考生的中餐及食品安全由考生自行负责。面试人员面试须知与面试准考证一同发放,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因考生没有阅读掌握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2、对招聘计划数为1,而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3、对招聘计划数大于1,而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4、请考生领到面试准考证后,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及相关内容。
联系电话:0858—8691636、8690321
附件:附件1六盘水市2018年市直学校医院专项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结构化面试须知.doc
一、面试期间是指面试当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面试考场是指候考室、面试室等区域。各区域在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当日上午7:30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期间,考生禁止在封闭区域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违反规定使用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后,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调至关机状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要求上交,经提醒仍不改正的,该考生面试成绩无效。
五、按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确定职位面试先后顺序和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并佩带好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凭抽签号牌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六、面试前要耐心等待,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由1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七、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进入指定面试室后,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禁止向考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
八、面试时,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每道题后,请说“回答完毕”。
九、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处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归还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后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已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候考考生泄露面试内容。
十、尊重他人,服从管理,讲究卫生,文明礼貌。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3试讲面试须知.doc
一、面试期间是指面试当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面试考场是指候考室、面试室等区域。各区域在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当日上午7:30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期间,考生禁止在封闭区域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违反规定使用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后,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调至关机状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要求上交,经提醒仍不改正的,该考生面试成绩无效。
五、按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确定职位面试先后顺序和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并佩带好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凭抽签号牌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六、面试前要耐心等待,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由1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七、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进入指定面试室后,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禁止向考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
八、面试时,请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请说“试讲完毕”。
九、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处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归还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后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已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候考考生泄露面试内容。
十、尊重他人,服从管理,讲究卫生,文明礼貌。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招聘办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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