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医保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临时聘用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
4. 截止报名之前,一直从事医保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必须提供相关有效工作证明)。
5.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发送本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并打包(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按照报名时间发至邮箱:2847556097@qq.com。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本次遴选工作,在报名、条件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简易化程序面试进行。
面试方式: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往下顺延递补。体检在钟山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一周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经考核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者,工资待遇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