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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简章(41人,9月8日-9月10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六盘水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计划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17名,警务辅助人员24名,详见《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六盘水市户籍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看护队员或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区人民西路2310号 )大院内

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打印《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完成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本人亲自参加,戴口罩,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盘水市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

七、面试和总成绩   

(一)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范围为参加面试考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另行通知。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公安局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空缺职位不再递补。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六盘水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受到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1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13.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4. 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场所看护工作和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六盘水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待遇保障

(一)拟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二)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相关用人部门负责实施考核;劳动合同3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3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薪酬:

1.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月薪400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警务辅助人员月薪300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2.社会保险: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等待遇。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或不接听电话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32387;

举报监督电话:0858-8732202。

附件:

1、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

来源:http://gaj.gzlps.gov.cn/tzgg/202109/t20210903_6985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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