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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简章(400人,8月13-15日报名)
 

22年贵州教师公招备考及考试消息群:564868847


报名统计:进入查看

报名网站: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8月13日09:00至8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8月13日09:00至2022年8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8月14日09:00至8月17日16:00
笔试准考证打印:8月19日09:00至2022年8月20日17:00
笔试:8月21日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80分、教育综合知识2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面试:另行通知

  为确保我区2022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六盘水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员额制管理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暂行)》(六盘水府办函〔2018〕107号)和《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员额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20〕28 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拟计划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400名。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员额制学前教育教师400名(其中:150名限2022年8月13日前在水城区户籍人员报考),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艺术教育及幼儿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三)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特别提示:是否受疫情影响,应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才能认定为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五)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六)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八)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大学毕业生。

  (三)水城区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服兵役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有关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违反《〈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6号)等有关规定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13日09:00至8月15日17:00期间登录“http://shuichengjyj.pzhl.net”(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中所述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收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经复核无误,点击“确定无误,保存”键,报名信息将进入网上资格初审流程。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保存”键,说明考生不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网上资格初审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须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点击“初审合格”按钮,进入笔试环节;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点击“初审不合格”按钮后给予退回。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8月16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09:00至2022年8月16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予以驳回,并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信息有误导致联系不上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报考其他职位,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区教育局申请,由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必须在2022年8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如在2022年8月16日17:00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下午17:3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在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4日09:00至8月17日16:00在“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考试网(http://shuichengjyj.pzhl.net)”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区教育局和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也可办理退费手续。改报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00前。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上进行公示。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9日09:00至2022年8月20日17:00,登录“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考试网(http://shuichengjyj.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贵州健康码及场所码(绿码)进入考场;符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要求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根据当时疫情情况调整)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分值及内容

  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80分、教育综合知识2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限水城区户籍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区教育局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信息有误导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在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认真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

  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6号)等要求进行考察政审。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一)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核心信息的;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六盘水水城区员额制教师聘用审批表》,由区教育局行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一)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包括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学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等;

  (二)按企业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三)不享受职业年金;

  (四)参照《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定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

  十二、管理

  聘用的员额制幼儿教师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实施考核;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3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相关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相关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发布在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咨询电话:0858-6664746),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职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doc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第二天考试时提供第一天考试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其“3天2检”中任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在考前48小时以内的,无需再重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天继续参加考试的,除提供第一天考试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同时确保按“3天2检”要求完成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附件3: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4:六盘水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208/t20220808_76002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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