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力量,满足新形势下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做好电煤供应工作,保障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为水城区新型工业化能源安全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发〔2021〕161号)精神,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拟引进煤矿安全监管急需紧缺人才6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专业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8.具备本次引进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本次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9.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10.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1.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3.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5.水城区财政供养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 信息发布:2022年11月2日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信息表(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5张(含电子版);(8)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查:由区能源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审查并收取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仍然开考;无人报名的职位,该职位的引进计划相应取消)。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另行加试。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该人员所报的职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人组成考察组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人员组成。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广泛听取意见,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考察不合格人员,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作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人员所报的职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六、疫情防控
为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所有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七、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在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引进来。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本次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参加本次引进的各环节过程中,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本方案由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联系人:宋安疆;联系电话:0858-6665615)。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4: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参加现场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职位信息等内容,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的相关规定。现场报名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入场报名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报名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本次引进人才现场报名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六)报名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八)报名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九)原则上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现阶段,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因疫情重点地区是动态调整的,具体情况请适时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十二)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十三)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报名期间,除核验身份时,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十四)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人员,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十五)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报名人员在跨区现场报名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十六)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提供贵州省内报名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报名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报名人员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报名人员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七)除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点。建议报名人员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八)为确保顺利参加本次引进人才现场报名,建议报名人员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报名人员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现场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报名人员提前抵达六盘水市水城区,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链接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369.html
附件5: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docx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现阶段,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六)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七)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八)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九)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十)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2022年11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211/t20221102_76981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