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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45人,11月14-21日报名)
 

22年六盘水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739902666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45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详见《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与范围

  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以职位表为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因在试用期内按规定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可以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1月。             

  四、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试用、讨论决定及公示、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①《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各单位要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对填报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凡未在规定时间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刻意隐瞒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如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开考前7天曾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等信息)的。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予以减少计划数或取消职位。职位取消的,由各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各遴选单位须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填写《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总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折合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与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①《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故未进行登记的须由市<特区、区>党委组织部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复审。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开展考察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要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核实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到遴选单位相关岗位上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内,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七)讨论决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听取考察考核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其所在单位、遴选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干部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按规定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反映问题没有调查核实清楚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调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六盘水党建云”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遴选信息。

  (五)遴选涉及相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8-8223451

  监督电话:0858-12380

  附件:

  1: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2: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3:2022年度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lps.gov.cn/ywdt/tzgg/202211/t20221113_7709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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