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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江煤电集团医院招聘69人(报名截至5月12日)
 

2023年六盘水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664319611


  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始建于1967年,经过50余年的奋斗,已成为盘州市地区医疗设施较为先进、学科齐全、技术水平领先,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教学于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近12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编制病床800张,开放病床1200余张,职工近1200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23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213人。医院年门诊量52万人次,年住院患者4万人次。年手术量近1.1万余台次,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为95%,病床使用率达100%。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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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用工共计69名。具体招聘需求与岗位条件见《盘江煤电集团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用工需求与岗位表》(附件1)。

  附件1:盘江煤电集团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用工需求与岗位表

附件1
盘江煤电集团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用工需求与岗位表
序号 需求科室 需求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对应的专业 其他要求和说明
1 肿瘤科 技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生物医学工程 有放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2 耳鼻喉科 医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3 技师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具有相关技术操作上岗证或资格证
(例如:听力检查、眼部检查等)
4 康复医学科 技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有资格证者优先
5 体检科 医师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1.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2.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形象气质良好(女性160CM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
6 医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1.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2.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形象气质良好(女性160CM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
5.有B超工作经历者优先
7 技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技术 掌握CT、DR技术操作
8 神经内科 医师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9 功能科 医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具备执业医师证(超声医师)
10 急诊科 医师岗位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30岁以下,有驾驶证且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11 药剂科 技师岗位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有资格证者优先
12 体检科 护理岗位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1.通过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
2.形象气质良好(女性160CM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
13 皮肤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1.经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
2.形象气质良好(女性160CM以上)
14 麻醉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有麻醉护士工作经历者优先
15 口腔科 护理岗位 2 护理 有口腔护理经验优先
16 胃肠甲乳外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1.有规培证者优先
2.形象气质良好
17 神经内科 护理岗位 2 护理
18 呼吸内科 护理岗位 3 护理
19 肝胆外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0 神经外科 护理岗位 5 护理
21 肾脏内分泌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2 骨一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3 骨三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4 心胸泌尿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5 儿科 护理岗位 1 护理
26 妇产科 护理岗位 5 护理
27 手术室 护理岗位 2 护理
28 急诊科 护理岗位 2 护理
29 康复科 护理岗位 4 护理
30 供应室 护理岗位 3 护理
31 消化营养科 护理岗位 2 护理
32 ICU 护理岗位 2 护理
33 土城分院 医师岗位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34 技师岗位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有资格证者优先
35 火铺分院 医师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内科) 有资格证者优先
36 护理岗位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有资格证者优先
37 山脚树分院 医师岗位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有资格证者优先
38 护理岗位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9 技师岗位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 有资格证者优先
合计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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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现在校大学生2023年7月31日后毕业的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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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盘江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盘江煤电集团医院老大楼7楼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科)。

  4.报名咨询电话:0858-2116296

  5.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附件2《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用工报考资格审核表》,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资料如下:

  (1)《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用工报考资格审核表》(附件2);

  附件2: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用工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

  (4)毕业证(附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页);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6)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6. 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公告在盘江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2)应聘者因现场报名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报名资料提交后,须自觉扫码进入招聘考试考生交流群。

  (三) 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考核环节

  (1)笔试:医疗、医技、护理应聘者须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技能操作:护理应聘者通过笔试,按1:3比例进入技能操作考核环节;技能操作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予以录取至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列(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数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数相同时,需进行再次面试)。面试成绩在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老大楼7楼公示5个工作日。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面试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要求人员。

  注: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时间与地点需根据招聘人员情况,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符合体检人员按照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体检项目及标准参加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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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 用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报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再考虑确定是否续签。本次招聘按面试成绩得分高低进行录用(补录),拟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服从岗位调整,拒不报到、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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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 遇

  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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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 报考人员请登陆“盘江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组织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临床实践、不予聘用、取消聘用待遇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D5AlOfqaY3yP1f_x-OY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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