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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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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会议室

  2.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公告》规定,中共盘州市委党校(单位代码:20230101)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1)、盘州市第一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1)高中英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1)、盘州市第一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1)高中语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2)、盘州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2)高中语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1)、盘州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2)高中化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3)、盘州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2)高中生物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4)、盘州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2)高中地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5)、盘州市第九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4)高中语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1)和盘州市第九中学(单位代码:20230304)高中政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代码:02)九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其他不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现场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至引才单位审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引进资格。

  4.引才单位职责

  引才单位严格对照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在《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如因引才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引才单位承担。

  5.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通讯不畅、联系方式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资格复审结果报送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引才单位须于2023年6月9日17:30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址: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会议室

  面试准考证待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5.有关事宜

  面试考生面试当日7:3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进入考点并进入指定候考室。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考生务必在面试前熟悉考点位置,了解乘车路线及时间,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由于面试时间会持续到当天下午,请考生在考前自行准备好饮水和中餐,考生的中餐及食品安全由考生自行负责。请面试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须知》,因考生没有阅读掌握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2023年6月1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6月12日

  2.体检对象

  根据引进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1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有关要求

  (1)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07:30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集中。体检人员需携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用400元整(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扫码缴纳,付款时备注姓名、性别、年龄,需开发票的请于体检完后到体检医院开具)。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

  (3)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所持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未按时参加体检和未按医院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人员未认真阅读体检通知及附件,所带来的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并进入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考察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1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7月7日

  3.考察地点:各引才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4.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档案。因特殊原因在政审考察过程中不能提供档案的,本人需写出书面请示,由考察单位派出考察工作组前往档案所在地进行实地查阅,若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档案或不参加政审考察的,视为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要求

  (1)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2)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考察内容及标准:

  1、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对考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材料,同时填写《盘州市人才引进考察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各引才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考察材料、《盘州市人才引进考察登记表》报送到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将在考察工作完成后及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考生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三楼306室)领取提档函。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0858-3635541)

  附件:1.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面试须知.doc

一、面试考生面试当日7:3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进入考点并进入指定候考室。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须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电子等设备(手机关机后上交),面试结束后归还,如发现不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生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佩戴好签号牌(胸卡)后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一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四、当前一位面试人员面试时,后一位面试人员要作好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人员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将姓名等个人信息报告考官,报告姓名等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以“零分”计。
五、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每道题后,请说“回答完毕”。
六、每一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应按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地点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后即离开考点。
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保持候考室清洁卫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3.体检须知.wps

一、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07:30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空腹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进行体检前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请体检人员注意饮食,体检前1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体检人员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请体检人员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后,方可进食。
三、参加体检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不能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只能报自己的体检顺序号。体检人员须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400元整(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扫码缴纳,付款时备注姓名、性别、年龄,需开发票的请于体检完后到体检医院开具),未按医院要求缴费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参加体检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尊重医生和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
五、女性体检人员生理期间请提前告知引导员和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导员和体检医生。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体检人员本人负责。
六、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一)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三)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四)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五)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七、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八、工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305/t20230524_79880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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