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盘水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193133715
因工作需要,六盘水市档案馆(六盘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门卫2名。
(二)招聘对象
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且申请了“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内的人员;
6.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省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8.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9.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10.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11.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救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1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3.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6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碧云路与麒麟路交汇处东南侧城市综合体会议中心六盘水市档案馆(六盘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四楼417室。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时,应聘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应聘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面谈室,面谈开始后尚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谈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根据现场报名结果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应聘者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档案馆(六盘水市地方志办)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工资待遇
工资不低于六盘水市钟山区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dag.gzlps.gov.cn/gzdt/tzgg/202406/t20240607_84848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