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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就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
考生即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查询笔试成绩排名。
二、资格复审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政工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大连路33号715室(咨询电话:0858-8735014)。
(三)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四)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单位职责
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通知复审考生及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考生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原因,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截止2024年11月12日17:0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拟递补人员,并通知拟递补人员提前作好资格复审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
(六)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尽快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考生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携带考生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国有企业(含国有集体组织)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情况无需提供);
6.其他情况须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具体说明。
三、其他事项
面试拟定于2024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事宜详见后期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纪律监督
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858-8735013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liupanshui.jcy.gov.cn/tzgg/202411/t20241105_67126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