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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协助开展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20岁—30岁。
(三)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优先。
(四)限六盘水市户籍人口。
(五)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六)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QQ邮箱,3615176696@qq.com。
3.报名资料: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救援援助卡、就业创业证等)扫描件发送至规定邮箱。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不低于六盘水市水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保险部分),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咨询电话
18188585580,罗女士。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yT3Wjy8sJ7NsBRC4KnR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