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华镇、木果镇、南开乡、青林乡、金盆乡: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6〕1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方针,钟山区拟选聘2026年度省级生态护林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及时规范开展选(续)聘用工作
请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办规字〔2021〕115号)和《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黔林湿函〔2021〕99号)等文件及时做好2026年省级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和聘用的选聘流程进行选聘并完善相关资料,做好省级生态护林员相关材料的收集、登记、存档和上报。
二、选(续)聘省级生态护林员时间
2026年度省级资金选(续)聘用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400名,聘用时间原则上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聘用资料电子档于2026年2月27日前报区自然资源局备存。
三、省级生态护林员选(续)聘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②优先选聘脱贫人口,确因脱贫人口无法履职的,可将选聘范围适当扩大到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③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④生态护林员的初聘年龄为18—60周岁,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生态护林员岗位不得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叠。
四、省级生态护林员选(续)聘程序
①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 天;
②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所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③审核初选。乡村振兴工作站提供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名单作审核初选资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委会,并按分配名额的150%提出拟聘人员;
④考察。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长、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⑤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评定。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的生态护林员名单;
⑥公示。村委会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不予聘用,并从拟聘人员库中重新选择聘用对象;
⑦聘用。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部门、区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钟山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需提交的材料要以乡镇为单位填写,提交纸质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同时报电子档交区自然资源局留存。
(信息来源:http://www.gzzs.gov.cn/ywdt1/gsgg_5615993/202601/t20260130_893570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