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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

  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黔东南州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以后出生)的男青年,退伍军人、生态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子女优先,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3、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工资和待遇

  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679.14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实发工资13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部分缴纳五险792.28元,个人部分缴纳五险286.86元),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3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琳睿 电话:0855-2621610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

  地 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册、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八、资格审查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九、安置程序

  如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可直接按相关程序办理安置手续;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面试择优录用。

  十、体检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上岗手续。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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