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6〕17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就业局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需提供县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其余40%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实行先垫后补。
六、见习岗位
详见《2016年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一览表》。
七、选聘与体检
县就业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组织申请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双向见面等方式,对报名大学生毕业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合格后,由县就业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咨询电话:0855-5227075,0855-5223486
附件一:《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附件二:《2016年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
2016年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一览表(点击下载)
单位 | 岗位名称 | 见习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工作地点 | 其他条件 | 备注(能否提供食宿) |
县残联 | 办公室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县府路5号 | 无 | 提供中餐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办公室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或文秘类 | 县人大办 | 无 | 否 |
剑河县城投公司 | 办公室文秘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或文秘类 | 剑河县城 | 无 | 有食宿补贴 |
剑河县史志办 | 综合股工作人员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剑河县史志办 | 无 | 否 |
剑河县住建局 | 乡镇规划管理办公室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剑河县 | 能够基本操作CAD、word等软件 | 否 |
剑河县档案局 | 办公室 | 1 | 大专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 县档案局 | 有一定写作能力 | 提供食宿 |
县总工会 | 办公室文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县总工会 | 有一定写作能力 | 提供食宿 |
剑河县民政局 | 地名普查办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不限 | 剑河县 | 无 | 否 |
剑河县财政局 | 办公室文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县财政局 | 无 | 提供饮食 |
剑河县人社局 | 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员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县人社局 | 无 | 否 |
剑河县就业局工作员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县人社局 | 有一定写作、沟通能力 | 否 | |
合计 | 11 |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