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名,专业从事协助开展林区行政执法、巡山护林和职能范围内的其他行政、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黔东南州内户口或生源的应往届大专毕业生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士官退伍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35周岁以下,限男性。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在165CM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方式:请在网上自行下载《黄平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本人毕业证书、退伍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至黄平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林业局办公楼三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证件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报名,对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三)领取准考证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经审核通过的人员,于10月17日(上午9:00-12: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一是基本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和林业法规;二是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4:30—16:30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四、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评分按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
总成绩比例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1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1、掌握苗语,并能熟练对话,进入面试后经测试合格加2分。
2、复退军人加3分。
3、公安、司法专科学校毕业生笔试加3分。
以上加分,在总成绩分基础上增加,加分可累计。加分及享受加分政策的审核工作由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负责。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审环节。招聘职位人员不足的,在报考岗位内按总分从高分开始替补。体检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政审
将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所招职位的1:1进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取销资格并向下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各项测试考核合格通过政审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每次签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由基础工资+基本社会保险+执勤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计发)构成。统一管理,统一着辅警人员制式服装。
附:1、《黄平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常君
报名咨询电话:2432024 13508556769
黄平县森林公安局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