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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10名)
 

  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

  招聘人数:10名。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的人员;

  2、身体健康,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青年,退伍军人、持专业技能特长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技能特长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以下;

  4、思想品质好,原则性强,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5、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5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2623910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册、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提供移民搬迁相关证明资料;已婚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

  地点: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政府网站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九、聘用程序

  如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可直接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面试择优聘用。

  十、聘用人员公示及体检

  将人员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上岗手续,并对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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