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属地各大中专院校、各中心校(教辅站):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18〕41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校园)在职教师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组织保障,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认定,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工作小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四)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五)对申请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人员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www.qdn.gov.com)公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认定教师资格权限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三、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条件
(一)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两学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两学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两学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两学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一致,且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两学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今年我市全面实行“网报”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www.jszg.edu.cn。
(二)根据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5月26日。
五、认定批次及注意事项
(一)我市今年只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凯里学院毕业生确认地点为凯里学院,其它院校应届毕业身及社会考生确认点为凯里市教育局。
(三)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附件:1.关于对2018年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安排的通知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档案资料要求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4月2日
附 件1:
关于对2018年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
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18〕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8年我市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阶段
1. 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25日网络报名时间(我市实行网上报名,望各申办人员自行登录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 2018年不再发放《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申请人自行网上打印相关表格并装档。
二、现场确认阶段
1.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8日,对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凯里学院)。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对其它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凯里市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和科技局窗口)
2.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5日,对非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凯里市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和科技局窗口)。
三、认定阶段
1.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8日为应届毕业生认定时间。
2. 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6日对在职教师及往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人员)认定时间(地点:凯里市政务大厅教育和科技局窗口)。
四、制证发证阶段
1.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应届毕业生制证。
2.2018年6月18日发放证书(第一批应届毕业生)。
3.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0日社会考生制证。
4.2018年7月23日发放第二批证书。
注:
1. 网上打印《体检表》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盖“体检专用章”,方可有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严格按表中的“说明”进行填写,其中第8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3.申报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体检内容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附 件2: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档案资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实行属地受理原则;
2.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
4.学校拟聘任命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
6.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
7.《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验表负责人签字;
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心理学课》合格成绩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1.各级各类学校师范类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负责成绩部门(教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
1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交办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