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7年11月30日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购买书记员服务项目招投标中中标。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州财综[2015]3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服务方的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另外招聘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
5名。
三、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密意识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突出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能胜任审判记录服务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4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应聘报名对象: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被判处死刑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上午9时至2018年4月17日下午5时。
公司现场报名或将《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1169391908@qq.com两种方式。
联系人:杨光荣联系电话:0855-8238992 18385696225
五、面试及技能测试
1、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金山大道81号、凯里一中对面)。
3、测试项目:口语表达(普通话)、电脑文字听录和文档编辑。
4、面试及技能测试前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不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
六、体检及政审
以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
七、待遇
月工资3000元左右,社会保险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执行。其他待遇按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xls(点击下载)
黔东南诚鑫劳务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