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黔东南州范围内招聘16名辅助岗位员到凯里市司法局从事公证员辅助工作,现将招聘启示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性质
公证辅助人员,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聘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人数
共计1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违纪记录;
7、年龄、学历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具备公证员执业条件者优先。
8、性别、身高、体貌要求
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体型端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1、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计酬办法,即:聘用人员月实发工资=基本工资2400元+绩效工资800元=应发工资-个人社会保险-绩效考核应扣数-其他扣减;
2、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由用工单位月末考核,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优800元、良800元、合格600元、不合格无绩效工资;
3、每人每年扣减一次50元的大额医保;
4、聘用人员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400.00元。
5、用工单位建立聘用人员增长机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物价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工资。
6、一年内二次考核不合格,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11日
(上午:8:30-17:00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凯里市司法局(和谐里小区旁)
⒊资格审查
对报名的人员由政工科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凯里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前48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学历高、职称高或有优考虑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地点:在凯里市司法局。
(三)体检
体检由凯里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凯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填写《政审表》。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招用的人员时,由凯里市司法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六)确定招用对象
在公示期间,对被公示的人员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对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凯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凯里市司法局咨询。
凯里市司法局政工科电话:(0855)806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