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开发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函[2018]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镇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开招聘9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县第二纪工委的监督下,由镇远县就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非全日制劳动保障协理员9名(其中两路口安置点8名,慢坡安置点1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镇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2、因照顾老人、儿童或病人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人员。
3、易地扶贫搬迁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4、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中毕业 5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男年龄18-50岁,女18-45岁。
2.初中以上学历;能填简单的表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5.会使用微信或qq等聊天工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劳动保障工作和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负责做好本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的就业失业、技能培训等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和资料更新;针对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开展入户登记和宣传,提供最新的培训和就业岗位信息,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及动员参加培训。
(三)协助县就业局和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 2019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镇远县非全日制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3)县移民局出具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两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对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就业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面试:本着“脱贫、择优、公开、公平”原则,结合岗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协议。
七、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工作时间为非全日制,按要求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按月发放942元岗位补贴,同时办理人身意外商业保险(300元/月)。
八、聘用管理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协议。
2、本次招聘岗位用工期限截止2020年12月,实现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签。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开发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定期培训和考核。对工作不胜任,违规违纪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协议;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续签聘用协议。
九、未尽事宜由县就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725866 联系人:唐学慧
镇远县就业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