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当前队伍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2001年12月31日前)-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以内,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四、优先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8. 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8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退伍证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 ;15185577009
(二)资格审查
1、初审(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由县消防大队报公安机构进行政治审查。
(三)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鄞州路)。
3、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9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在录用人员公示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并按照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工资为2000元/月,同时按照每月500元补助全勤绩效工资。按照《黔东南州消防部队合同制文员、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待遇晋升。
七、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和日常工作,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
麻江县消防大队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