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从事临时性辅助实训工作,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
性质:合同制职工(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人数
共14名。具体岗位详见《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方案》及职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5)截止2019年8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工资(含社会保险等)与我市同类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具体按照《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凯府办发[2017]12号)规定执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德润楼二楼会议室(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89号)
(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1日,共3天,节假日不休。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
(五)准考证发放地点: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德润楼二楼学校办公室(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89号)。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根据考生的报考岗位确定,具体详见《岗位一览表》中的“考试方式”。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
(三) 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生成绩计算
成绩采取10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具体计算如下:
1. 面试(说课)+技能测试
具体分为:①面试(说课)+现场导游技能测试;②面试(说课)+普通话技能测试;③面试(说课)+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说课)占分值为70分,技能测试占分值为30。面试(说课)分数低于42分或者技能测试分数低于18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专业技能展示+陈述
技能测试分值为70,陈述分值占3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低于42分或陈述分值低于18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如综合分值相同的,“面试(说课)+技能测试”类考生按“面试(说课)”分数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专业技能展示+陈述”类考生按“专业技能展示”分数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分数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考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后开始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试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试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不符合本《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件的;
(六)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与拟聘用的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须遵守《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因工作需要,可在凯里市范围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轮岗或工作调整”之规定,服从市教育和科技局工作调整,并重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考试、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说课)+技能测试、专业技能展示+陈述”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方式:0855-8363687 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临时性实训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点击下载)
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