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总工会机关工会社会工作者。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州总工会机关工会社会工作者5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工会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7月29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不受2年工作经验限制;具有党政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较强文字功底的本科生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黔东南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中工网贵州新闻(网址:http://gz.workercn.cn/)等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并对所委托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
(3)报名地点:黔东南州总工会6楼大会议室(凯里市宁波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处)。
(4)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三份;
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工作经验证明;属于具有党政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较强文字功底放宽条件的,还需提供党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黔东南州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时索取)一式三份。
(5)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自负。
(6)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
(7)所招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
3.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若有调整,黔东南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
4.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条件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由所招岗位综合排名下一名递补(考生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黔东南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9.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社会化用工方式。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具体按《黔东南州总工会机关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办理五险一金。
10.其他
(1)考生应及时关注黔东南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dngh12351)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中共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55—825353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桂、梅 霄
联系电话:0855-8261180、8261113
七、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黔东南州总工会公开招聘机关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及要求表(点击下载)
2.黔东南州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黔东南州总工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