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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2020年招聘(安置)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569人,报名截至7月30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广大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返乡失业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进一步做好我县保居民就业工作和落实好稳就业任务,现面向社会招聘(安置)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60人、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519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对象与条件

  (一)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与条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男59周岁以下,女54周岁以下)失业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2019和2020届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离校未就业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二)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与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返乡失业农村劳动力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1.持《残疾人证》人员;

  2.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

  3.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4.因照顾老人、儿童或病人无法外出务工人员。

  返乡失业农村劳动力需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

  二、招聘(安置)流程

  (一)报名

  1.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需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报名方式:申请人到各用人单位报名(比照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于7月31日上午9:00前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送县就业局进行资格复审。

  ②报名地点: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见附件4;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②《贵州省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不是就业困难人员不用提供);

  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⑤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可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2.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需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报名方式:申请人到各用人单位报名(比照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于7月31日上午9:00前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送县就业局进行资格复审,县就业局于8月2日将复审结果反馈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于8月3日将拟聘用(安置)人员名单报县就业局用于发布公示。

  ②报名地点: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见附件5。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

  ③身份类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乡镇扶贫工作站出具的贫困证明、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提供市民证、返乡失业农村劳动力提供村两委证明)。

  申请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公示(8月4日-8月8日)

  县就业局统一将用人单位审核通过拟聘用(安置)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8月9日-11日)

  公示无异议后,各用人单位与招聘(安置)人员相应签订《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招聘(安置)人员和县就业局各执一份),双方约定服务时间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各用人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已签订好的合同、协议、报名材料报县就业局存档(用人单位自行存1份档)。

  (四)上岗(8月12日前)

  各用人单位通知招聘(安置)人员上岗。

  三、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

  (二)服务期限:2020年8月-2020年12月

  (三)待遇

  1.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及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2月)期限《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人、月补贴标准和实际聘用人数向县就业局申报拨付岗位补贴,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及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签订5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2月)期限《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累计工作时间每月不低于15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

  用人单位为安置人员购买不低于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按400元/人、月补贴标准和实际安置人数向县就业局申报拨付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附件5

  县就业局联系人:王海燕、潘华     

  县就业局联系电话:0855-4522085、4522949

  附件1: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贵州省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4:三穗县2020年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5:三穗县2020年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6:三穗县2020年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7:三穗县2020年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就业创业证》免费办理需知:

  申请人带上身份证到三穗县内任意一个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三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就业局窗口承诺办理登记即可,无需任何申请材料。

  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ss.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28_6176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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