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程序,我县于2020年10月15日对吴庭培等380名考生进行了体格检查,吴庭培等306名考生体检合格,74名考生因其他原因暂未下达体检结论。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参加体格检查的380名考生的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公示事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 示 期:3天(2020年10月16-18日)。
2、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请于10月19-20日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黎平县人社局三楼人事管理股309室)开具提档介绍信(考生档案存放于我县就业局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不用前来开具提档介绍信,由县招考办统一提取,但考生必须自行了解档案是否存放于我县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档案未存于该处的县招考办不能提取),并于2020年10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后在职工作档案)交县招聘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者或不按期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结果为“异常”、“生理期”、“生理期+异常”的考生,为了便于下步能及时提取档案,10月19-20日可先来开提档介绍信提档案,以便经复查(补检)合格后能及时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4、体检结果为“异常”、“生理期”、“生理期+异常”的考生,请在10月20日前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查(补检)书面申请(属外地区考生可将申请书传真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结果为“孕期”和“孕期+异常”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复检申请,补检、复检有关项目,补检、复检合格后再履行相关程序。
6、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有关复检、补检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7、县招聘办传真号:0855-6223326
8、举报电话: 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聘办公室)
附件:黎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考生体检结果公示表.xlsx(点击下载)
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xwzx/gggs/202010/t20201016_64138315.html)